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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4-13 | 浏览:1362 ]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宝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宝市工信函〔2020〕55号)精神,现将我区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现代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大数据、人工智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物流、文化、服务、建筑等领域,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要。

二、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具体要求

(一)企业按要求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包括评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资料请登录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科技创新”或“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告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 “XX企业”。

(二)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准备材料,于4月24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六份(含2份光盘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联 系 人:张茜、徐旖旎

联系电话:3780053

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承诺书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封面

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





宝鸡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

2020年4月13日

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