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我省有效期内的优质中小企业年度数据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本市(区)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
二、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请务必提醒企业及时更新年度信息。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