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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10-21 | 浏览:151 ]

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各园区管委会,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对接科技研发资源,加速在宝科技成果转化,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现征集市辖内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征集围绕宝鸡市24条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突破展开,范围主要包括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改进和专家团队需求。

二、征集条件

企业申报科技创新需求应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原创技术研发;2.可持续工艺技术改造;3.行业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等;4.专家团队服务目的明确;5.意愿强烈,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合作条件。

三、有关要求

1.企业技术需求须真实有效,属于目前企业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需求层面不分高低大小,不限数量均可填报。为高效精准匹配解决方案,在填写需求调查表时应尽可能满足表述语言精准,不用少用形容词,量化指标完整,附件材料齐备等。

2.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局,各园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内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技术市场活跃度的具体抓手,把确实有技术研发需求的企业筛选出来,协助企业解决现实问题,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协助企业对接专家团队,做到及时响应,掌握好技术需求对接进展程度,实行挂账销号制度。

3.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要发挥服务地方发展的职能作用,建立一支能及时响应我市企业技术需求的专家团队,深入企业一线对接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服务机制,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4.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要突出科技政策宣传、科技金融加力赋能、技术需求挖掘、产学研匹配对接、技术合同登记、科技项目和平台申报、科技人才聚集、法律税务财务等服务工作,助力企业成果转化。鼓励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开展工作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相关县区、高新区科技局进行备案登记,接受业务指导。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局加强对辖内备案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5.各县区、各高新区科技局,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及时反馈企业创新需求挖掘情况,于11月15日前汇总上报。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于10月25日前上报专家团队信息。

四、联系方式

体系建设科:卢妙 3260243

人才与科普科:刘海英 3260204

邮箱:bjskjjcgk@163.com


附件: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团专家推荐表.docx

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团专家推荐表.docx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宝鸡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