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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材进口生产经营有新规定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08-05-07 | 浏览:1712 ]


钛材进口生产经营有新规定




为了打击钛材走私,整顿钛材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我国钛工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等7个部门,最近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钛材进口管理,整顿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
  《通知》规定:一、加强钛材进口管理。将钛材、钛铁合金、钛铁合金碎废料列为进口重点敏感商品,加大海关查验力度。同时,将钛材列为海关重点审价商品,对钛材进口违规和走私案件,坚决依法严惩。严格执行国家“环控(1996)2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禁废钛材、废钛铁合金、钛铁合金废碎料进口,对以废钢铁、废五金电器等名义进口或夹带进口钛材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惩处。将钛材、钛铁合金列入法定商检新产品目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钛材进口实施法定商检,不符合标准的新产品禁止出口。二、加强钛材加工生产管理。对钛材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不得生产加工钛材及其制品。三、整顿钛材市场流通秩序。国家对钛金属及钛材、钛铁合金、钛铁合金废碎料(包括未锻轧钛、粉末、型材等)的收购和销售实行统一管理。已经设立的钛材经营企业经国家经贸委或其授权单位审定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重新登记注册。新申请设立的钛材经营企业经国家经贸委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未经批准和登记注册,任何企业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钛材经营活动。
  近期,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宝鸡、沈阳两大钛材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严格规范钛产品的加工、销售行为,加强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钛是一种新兴的优质稀有金属,广泛应用于国防、尖端科技和国民经济各领域。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几个能生产钛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劣质钛材在我国走私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冒用我国最大的钛材生产基地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及产品合格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甚至销售境外带有化工污染、核污染的废旧钛材,不仅给使用单位埋下安全隐患,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钛工业的健康发展。《通知》要求海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大力度,共同做好钛材进口管理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