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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原则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08-11-10 | 浏览:2396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会议指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总的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会议要求,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要与推进节能降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结合,坚持以下原则:一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四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粮食,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