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交会陕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与管理办法,陕西省交易团在企业自愿申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核查、评分排名的基础上,结合外贸发展实际,形成第140届广交会陕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7月31日至8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企业须严格按照展位分配结果执行,不得退换。对于临时退展或未按时缴纳参展费用的企业,将根据相关办法,在下届申请展位时评分扣减10分。
联系电话:029-63913964
附件:第140届广交会陕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拟分配方案
陕西省交易团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