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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haojuan | 发布时间:2013-10-16 | 浏览:4706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36号)等中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成长和结构优化升级,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和改善服务环境,现就做好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成长

1.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对装备机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能源化工、农产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有色金属、冶金建材、软件服务等重点行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发展“专精特新”,提升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项目给予贴息或无偿资助;对部分骨干工业中小企业项目给予投资性支持。

2.规模企业培育项目。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工业保增长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3〕1号),对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管理等方式,在2013年经认定为成长型规模以上工业的中小企业给予补助。

3.协作配套能力提升项目。支持为航空航天、汽车、机床工具、输配电设备、工程机械、石油能化等装备制造行业的省内大企业(集团)和主导产品提供配套零部(元器)件产品生产和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系统集成项目。

4.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创新研发中心为提高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改善研发场地环境和条件、增置研发装备和实验仪器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产业化基础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获得相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

5.信息化应用项目。支持推进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营销和售后服务水平。重点支持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试点企业的产品设计、供应链、客户关系管理、生产制造管理、智能数据分析、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信息化应用项目。

(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 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业务补助项目。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重点县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全省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2.人才培训服务项目。支持列入国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培训项目;按计划要求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劳动者,社会创业者等相关群体开展的系列培训的机构购置软硬件设施和业务补助项目。

3.信息服务项目。支持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统计名录库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业务补助项目。

4.维权投诉与环境评议服务项目。支持市、县两级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和环境评议机构为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开展的维权投诉、环境评议服务业务和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

(三)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1.融资担保服务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2013年度开展的融资担保服务业务项目;重点对2013年已增资扩股和拟增资扩股的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项目给予投资性支持。

(四)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另发)

二、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投资性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市场主体培育成长项目

1. 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协作配套能力提升项目

(1)申报企业2012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其中投资性支持项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按规定已办理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核准)、规划、环评、土地等手续,属2013年开工,2014年完工的在建项目;

(3)申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1500万元),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4)申报协作配套能力提升项目企业2012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50%以上。

2.规模企业培育项目

企业2012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2013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经认定为成长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企业须为已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且未曾获取本专项资金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支持的创新研发中心建设单位;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有较强技术研发人才优势,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必备的技术研发场所、装备及试验条件,每年有适应发展的技术研发经费投入,有明确的产品研发目标和技术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2)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企业须为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陕银监发〔2010〕78号),2012年以来已用与项目相关的被依法授予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作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银行贷款且未曾获取本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单位。

4.信息化应用项目

(1)申报企业2012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利润持续增长,无亏损;

(2)申报项目须为2013年开工,2014年底前完工的项目;在建项目软件投资额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或采购软件及服务支出超过40万元,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80万元。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 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1)申报单位2011年6月30日前成立。申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位须为具有从事相关服务业务能力的服务机构;申报服务业补助项目单位须为示范平台或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及技术支持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2)项目建设内容为开发和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服务软件,或对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

(3)申报服务业务补助项目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资产总额在50万元以上,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50%以上;具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固定场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完整的服务规程;

(4)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类社会化服务机构年服务企业数不少于80家,市场开拓、技术支持类社会化服务机构年服务企业数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5)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业务补助项目已连续两年获取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受理。

2.人才培训服务项目

(1)申报单位须为中小企业系统所属培训服务机构和具有为中小企业开展培训的资质及基本条件的社会化培训机构;

(2)申报项目应为2013年已完成的培训项目或列入2014年市县中小企业部门培训计划的项目。

3.信息服务项目

(1)申报单位须为市县中小企业部门和为全省中小企业名录库管理系统、预警监测管理系统及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平台(陕西分平台)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系统升级及日常维护的省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2)按照陕中企经发〔2012〕70号文件要求,开展企业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录入、完善和服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统计监测和报表报送工作,无漏报现象;

(3)申报县(区)截止2013年第三季度末,进入全省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网企业超过60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平台企业超过25户;进入全省中小企业名录库查询系统企业数超过本区域全部法人企业数50%的县(区)优先申报。

4.维权投诉与环境评议服务项目

(1)申报单位须为2011年6月30日前成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2)开通并公布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维权投诉中心投诉电话,规范化开展维权投诉、环境评议等业务工作。

(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1.融资担保服务项目

(1)申报单位须依法设立和经营,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在中小企业部门备案并按时报送业务情况;

(2)经营担保(再担保)业务1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全年平均净资产的15%;

(4)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5)在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全年平均净资产的10倍;

(6)新增贷款担保额中,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须占全部新增贷款担保额70%以上;

(7)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8)申报业务补助项目的担保机构还须2013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担保额不低于当期平均净资产的1倍,全年新增贷款担保额在年平均净资产的2?2.5倍(不含2.5倍);再担保机构还须全年新增贷款再担保额不低于年平均净资产的3倍。符合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积极申请国家支持。

(9)申报投资性支持项目的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须为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再担保)机构,2013年增资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已增资或拟增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担保机构还须2013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担保额不低于当期平均净资产的1.5倍,全年新增贷款担保额不低于年平均净资产的2.5倍;再担保机构还须全年新增贷款再担保额不低于年平均净资产的3.5倍。

四、申报资料

市(区)中小企业局会同财政局(或省级有关部门)报送2013年省级专项资金实施情况总结报告;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2014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并提供相关项目资料。

项目资料采取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时上报。项目单位分别登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简称“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smeshx.gov.cn)和“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简称“项目申报系统”,http//s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作为纸质材料。项目单位须提供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项目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协作配套能力提升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县(区)中小企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

(3)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5)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6)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批复或备案(核准)文件;

(9)环评、规划、土地等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

  (10)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及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及文号、已发生贷款凭证、付息凭证和贷款卡号及密码; 申请投资性支持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需提供同上贷款贴息项目相应的资料,同时应有单位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定机构出具同意注(增)资的书面材料;

(11)申报项目总投资超过企业资产总额或2012年营业收入50%以上的,须提供具体筹资证明;

(12)申报单位2012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和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或税票。

(13)协作配套能力提升项目还须提供企业与大企业签订的配套产品购销合同或供货协议; 2012年已生产、销售配套产品凭证汇总表及凭证。

(二)规模企业培育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3至5条;

(2)2014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三)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

(2)与项目相关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或2011年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科学技术奖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证书和列入国家、省部新产品计划文件。属于医药农药、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6条、12条;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主营业务、项目及产品、2012年度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总额、利润总额等)等情况;

(3)提供已发生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及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及文号、已发生贷款凭证、付息凭证和贷款卡号及密码;

(4)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合同和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信息化应用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6条、第12条;

(2)与信息化服务机构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时限〈已经完成的时间和2014年10月底全部完成〉和绩效目标等);

  (3)软件购置合同和投入资金凭证;

  (4)项目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承建单位和申报企业联合出具,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须有具体数据支撑)。

(六)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1.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6条;

(2)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审查表;

(3)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软硬件建设的内容、资金构成及其来源、建成效果、购买服务设备、仪器、软件及服务场地改造支出清单);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人员结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服务费用构成及其收支情况等);服务绩效(包括开展服务的主要品种、内容及方式、服务企业数量及用户满意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项目运行情况等),由主管部门出具服务中小企业绩效证明;

(4)服务平台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服务制度;

(5)项目投入软硬件建设的投资凭证,项目建设专项审计报告,服务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购买合同)及地方配套资金等证明材料;

(6)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7)申报重点县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全县中小企业2013年工作总结材料,需着重体现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指标及服务工作业绩等内容。

2.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1)同“1.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3条;

(2)服务中小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

(3)单位2012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4)服务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房屋购买合同);

(5)2013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和开展相关服务业务协议、合同等凭证(示范平台不少于20份,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少于10份),以及开展服务活动的计划、通知、总结、照片等材料。

(七)人才培训服务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6条;

(2)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方案、培训签到册及经费预算等;

(3)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机构资质审查表及相关情况简介;

(4)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机构师资情况表;

(5)2013年前三季度人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6)2013年培训项目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或2014年市、县中小企业部门相关培训计划及下达培训任务的文件资料,项目计划,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

(八)信息服务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6条;

(2)中小企业统计名录库和预警监测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简要情况、截止2012年底本区域企业法人单位总数、2013年三季度末已入库、入网企业个数及信息完整情况,2014年度录入计划和目标等。

(九)维权投诉与环境评议服务项目

(1)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6条;

(2)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维权投诉中心和环境评议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场所、人员构成、财务状况等)和项目基本情况(软硬件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资金来源及构成、建设实施方案等;服务业务项目的主要内容、提供服务的场所及方式、运行情况及人员结构等);

(3)为中小企业、非公企业提供维权投诉与环境评议服务的总结报告。

(十)融资担保服务项目

(1) 同“(一)生产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5条;

(2)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章程,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书;

(3)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

(4)2013年度工作报告;

  (5)201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及审计报告;

(6)担保(再担保)业务收费凭证;

(7)申报投资性支持项目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已增资的还须提供2013年省金融办和工商登记部门出具财政增资证明,拟增资的还须提供单位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定机构出具同意注(增)资的书面材料,包括增资时间和金额等。

五、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省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单位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申报项目须符合产业政策和本通知规定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取一种支持方式。

(二)已获取2013年本专项资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竣工的项目单位,或未按省财政厅陕财办企〔2011〕3号文件要求报送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的企业,本次申报均不受理;2014年获取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不再重复支持;对荣获2012年度全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和发展中小企业贡献奖的市、县(区)项目优先申报,专项资金安排给予倾斜。

(三)项目实行限量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指标不能交叉混合使用;项目数超报、逾期申报项目或未按照要求报送2013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均不受理。

(四)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中小企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并通过两个“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县、市两级中小企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两个“项目申报系统”将项目电子文档资料提交上报;11月8日前将2013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式三份)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规模企业培育项目和融资担保服务项目的纸质资料另行通知申报)



咨询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企业处 电话:(029)87616953

省中小企业局发展规划处

生产制造能力提升、协作配套

能力提升、规模企业培育项目 电话:(029)87292814

科技创新项目 电话:(029)87292818

信息化应用、信息服务项目 电话:(029)87293387

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电话:(029)87292813

人才培训服务项目 电话:(029)87291463

维权投诉与环境评议服务项目 电话:(029)87294992 (029)87291637

融资担保服务项目 电话:(029)87291427

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 电话:(029)85200319



附件1.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2013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3.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5.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6.2014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14日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