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科技部通报了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关人员对项目申报书抄袭和项目评审“请托”问题的处理结果,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申报书抄袭和评审“请托”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依规做出处理。
通报指出,科研人员赵然、张涛、张晓晨和陈豪泰等4人作为各自项目负责人,在申报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4个项目评审程序,项目均未获资助。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赵然、张涛、张晓晨和陈豪泰等4人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另一通报指出,科研人员孙倍成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申报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搜集、分析潜在的评审专家信息并实施请托、“打招呼”,寻求对其申报项目予以关照。其中,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邵宗泽、河南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刘仲敏、湖南师范大学杨荣华、西南林业大学刘爱忠作为该项目评审专家,接到请托后未按规定向评审组织方报告,也未主动申请回避。东南大学赵远锦为孙倍成实施请托提供了协助,并在科技部核查有关违规问题过程中,违规联系孙倍成并透漏相关调查情况,妨碍调查核实工作。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禁止孙倍成7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禁止赵远锦5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禁止邵宗泽、刘仲敏、杨荣华、刘爱忠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上述人员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维护科研诚信,是每一个科研工作者和科技管理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恪守准则,强化担当,坚守科研诚信底线。
一、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
二、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
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主动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科研诚信案件联合调查,坚持零容忍,保持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
三、依法科学管理
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运用,对科研人员、科研机构、企业的科研诚信状况进行记录,规范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及运用机制。有关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对收到“请托”或发现“请托”的行为,应当及时主动向评审组织者、承担者或有关科技项目监督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请托”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主体责任
从事科研活动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和管理,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恪守科研规范,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将科研诚信纳入日常管理,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开展全覆盖核查,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调查处理。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4日
来源:宝鸡市科学技术局